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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铁投集团纪委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专项巡察
2016-09-20 6404次


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根据集团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集团纪委《专项巡察实施意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集团纪委自9月起对集团各在建工程项目集中开展专项巡察,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

 

本次专项巡察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存在的问题,主要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党的纪律情况、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和制度建设情况,抓好作风建设、纠正“四风”情况,督办落实省纪委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和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是对在建工程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的一次全面会诊,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一次集中行动,是落实“力度统一论”的现实抓手,是对“双立项”工作的一次检查验收,是推进企业党的建设的新形式、新动作。

 

巡察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查阅相关资料、抽查财务账目等形式进行。

 

集团纪委要求各项目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认清专项巡察的严肃性,管党治党的迫切性,深刻认识开展专项巡察与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目标的一致性,自觉维护大局,增强政治意识、看齐意识,与中央、省委保持一致,在集团党委领导下,共同做好专项巡察工作。被巡察对象应主动接受监督,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反映情况。专项巡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彻底整改,严肃追责,对“三种人”、“三个后”和巡视整改以来仍不收手、不收敛的要从严处理,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要领导责任、直接或分管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集团纪委强调,专项巡察要体现两手抓、两促进,使党风廉政建设与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为项目建设争创“两优”、实现“两个一流”保驾护航,向省委省政府和沿线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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